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现将《2024年济南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按照《山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4〕118号)文件要求,二、补贴范围及标准(一)对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置一辆新乘用车可申请一次补贴,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三、补贴申报流程(一)补贴申报入口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选择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济南市为补贴受理地,上述转让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济南市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取得,四、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后,通过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三)市商务局对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乘用车转让登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