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中山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单位,企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成长性指标:1.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3.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2019-2021年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营业收入总和)不低于5%,二、申报材料(一)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四)2019-2021年度完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进行申请,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四、时间安排企业申请截止时间:6月6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6月10日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6月17日五、其他事项(一)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有效期为2年,2021年已认定为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的企业不需要参加此次申报,申报单位务必如实进行材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