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结合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新引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等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稳定性、引领性的实体经济领域,新进入我市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人才,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与所在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三)所在单位属本办法下的实体经济领域或新经济领域,三、支持标准原则上按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不超过5%进行奖励,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书》,且应按顺序装订好:(一)《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申报表》,(二)所在单位提供支付申报人工资薪金、奖金分红等的证明,(四)申报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六)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五、工作要求(一)该项申报工作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牵头负责,(二)请各区(市)县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和企业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经信局(同时提供电子版本),点击下载附件:1.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2.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书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