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度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③水产和其他养殖企业年产值200万元以上,②粮食加工企业年加工粮食3000吨或年粮食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③饲料加工企业年加工饲料5000吨以上或年饲料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④其它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或年创税利25万元以上,4.电商销售为主的农业经营型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年创税利25万元以上,5.农业出口创汇型企业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2.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后,3.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后,二、已认定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审核工作(一)对已认定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每两年监测一次,提供《苍南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稿,附件:1.2022年度苍南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2.2022年度苍南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3.申请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财政局2022年5月5日附件1苍南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2022年度)申报企业名称(盖章):单位地址邮编法人代表姓名电话手机传真E-mail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资产总额(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年销售额(万元)年产值(万元)年利润(万元)主要产品产量(吨)税收(万元)基地规模(亩)或渔业捕捞(对、吨位)其中县内联系农户数(户)其中县内县外县外出口产品名称年出口额(万美元)主营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名称基地或产品何时取得何种认证企业和产品何时获得何荣誉称号或表彰企业创办成长简历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县人民政府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相关数据以2021年度为准,不存在或没有的事项栏可忽略不填附件2苍南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2022年度)申报企业名称(盖章):单位地址邮编法人代表姓名电话手机传真E-mail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资产总额(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年销售额(万元)年产值(万元)年利润(万元)主要产品产量(吨)税收(万元)基地规模(亩)或渔业捕捞(对、吨位)其中县内联系农户数(户)其中县内县外县外出口产品名称年出口额(万美元)主营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名称基地或产品何时取得何种认证近2年获得何种荣誉称号或表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县人民政府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相关数据以2021年度为准,附件3申请企业证明材料清单1.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注:《苍南县“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连同上述资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