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1〕5号)有关要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企业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获得入库资格:1.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格,3.符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成绩达标线,且不高于当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线,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成绩达标线为65分(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线为70分(不含),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提出异议的,个人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邮编:518035投诉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27373、86329860附件: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补充入库企业名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5月5日附件:1.附件: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补充入库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