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可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项政策不与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重复享受,10.继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在及时足额缴纳个人本年度社会保险费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期满的除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期满时间为2022年1月及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的城乡脱贫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等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