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科技成果改革的有关精神,2022年度我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一)计划内项目评价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内项目如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评价需求的,可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集中评价,(二)计划外项目(自选课题)评价计划外项目采取集中评价方式,项目完成单位需将相关评价材料报所属县区科技局,将相关评价材料统一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市直各单位将相关评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二、材料申报要求(一)每个项目材料需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专业类别,(二)评价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5日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文慧崔宗民电话:0530--5191600邮箱:hzkjjfgk@hz.shandong.cn附件:成果评价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