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税务申报,2022年度招用首次在韩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标准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确认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满3个月后,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1),2.《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附件2),3.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三)公示和资金拨付,福安市人社局将审核后的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在福安市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拨付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四、相关要求(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超出时限申请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附件:1.《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2.《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