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季度,我区辖区内33家中小微企业分别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96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7〕384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的文件精神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应享受社保补贴资金338903.8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6日公示举报电话:64497458附件:2024年二季度瑶海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表.xlsx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