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丽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建设增资协议》(合同编号:LSDB2021004号)以及《松阳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通过公司申报并经我中心审核,决定给予丽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松阳业务融资担保业务补助280.42万元、担保费补助112.77万元,汇率避险业务补助0.15万元,此次补助资金共计393.34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我中心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中心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1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23400联系单位: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8077520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8月9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