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松政函〔2023〕65号)、《松阳县农业农村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农发〔2023〕13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一、建设内容食用菌生产种植基地(菌粮轮作生产基地)建设,包括食用菌生产设施大棚(简易棚)建设及配套水、电、渠道、操作道等,菌棒(食用菌)工厂化(集中化)生产基地建设,二、申报条件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一)食用菌生产种植基地(菌粮轮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食用菌生产设施大棚(简易棚)建设面积要求集中连片20亩以上,并按要求通过评审论证或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相关手续,(二)菌棒(食用菌)工厂化(集中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要求基地办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相关手续(或工业厂房),三、申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请相关申报主体于9月1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实施建设项目期限需于2025年9月底前完工,涉及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的,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将联合组织项目评审工作,(联系人:程长标联系电话:0578-8062730)附件:附件1:乡镇(街道)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2: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简表.docx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2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