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的《海南省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2024年需要开展海口市珊瑚礁生态调查和评估工作,本项目进行海口市珊瑚礁调查与评估,项目需达到以下的要求:一、项目目标海口市珊瑚礁调查和评估以摸清“存量”,开展海口市近岸海域珊瑚礁调查工作,为海口市珊瑚礁生态系统状况“一张图”建设提供支撑材料,2006:62-64);(6)《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8)《近岸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评价技术指南》(HY/T215-2017)(9)《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1部分:总则》(T/CAOE20.1-2020);(10)《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5部分珊瑚礁》(T/CAOE20.5-2020),三、项目资格要求为有效开展珊瑚礁调查评估工作,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