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连人社发〔2022〕28号)文件精神,对失业保险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平均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有78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单位如有异议,请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赣榆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反映,2022年第一批稳岗补贴返还781家单位公示.xlsx连云港市赣榆区劳动就业管理处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