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2〕58号)文件名单,我区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产品获2021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根据《2022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海曙区使用管理办法》(海经信〔2022〕5号)及《海曙区制造业单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20〕48号)等文件精神,拟对列入2021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名单的企业给予2021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单项奖励资金及2022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现将资金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一、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55883653,地址:海曙区国医街85号,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浙江制造精品”奖励资金明细表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9日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浙江制造精品”奖励资金明细表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市级因素法奖励资金(万元)区级单项奖励资金(万元)小计1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白芍总苷胶囊1010202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内门扣手总成AU276101020合计202040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