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4-28珠商〔2024〕245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9月25日(联系人:史小军联系电话:2137800)附件: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wps相关链接: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相关链接: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的图解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