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操作指南的通知》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序号单位名称返还比例返还金额(元)1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宁蒗供电局0.387776.712丽江泸沽湖摩梭小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0.6648.563丽江龙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67885.824云南省宁蒗林业局第三分局0.6106855.785云南省宁蒗林业局0.6150119.356丽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宁蒗分公司0.69825.27云南宁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175155.238丽江市宁蒗县宁利水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61575.439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蒗客运公司0.66182.2610云南省宁蒗林业局第二分局0.637440.9611宁蒗广鑫水电投资有限公司0.62238.4412丽江昊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蒗分公司0.6861.2413中旅泸沽湖(丽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0.66426.05合计592991.03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88-5528863,宁蒗彝族自治县社保中心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