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将《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打造最活跃景区-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华政规〔2024〕10号)修订如下:将第二大点“对新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并纳入贸易统计的(且入驻‘北溪云居’小程序),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万元,新评定为3C、4C、5C等级自驾车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万元,”删除,华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9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