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市监规〔2024〕5号),现就2024年度福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部门,二、申报范围和条件(一)2022年10月起,(七)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三、申报方式和流程为全面提升资金全流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度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申请单位可登录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办理(网址:http://220.160.53.129:8090/mstd-external-business-web/login),请各初审单位受理项目申请后及时筛选、汇总,并于10月17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四、相关要求(一)申报单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应通过省直单位初审渠道申报,应通过各设区市(含平潭)市场监管局初审渠道申报,(二)申请国际标准研制补助经费的,2024年前立项的国际标准研制阶段情况应于2024年10月17日前同步录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