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厦门贝安达智能电子设备生产项目(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存在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福建洲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厦门贝安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施工单位福建洲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工程质量管理)P3档一次,对建设单位厦门贝安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工程质量管理)P3档一次,对监理单位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工程质量管理)P3档一次,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