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同安工业集中区厦门市晟弘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加层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施工电梯无证开机、人为使电梯进料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打开电梯进料门运送超长材料等事故隐患,违反安全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福建同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厦门市晟弘电子有限公司、一体化单位厦门市宇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施工单位福建同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6档一次,对建设单位厦门市晟弘电子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6档一次,对一体化单位厦门市宇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6档一次,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