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上一年度新培育、区外引入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或一定数量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基地、创新创业载体,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独角兽企业年度租金支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潜在独角兽年度租金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点击“资料申报”中的“独角兽企业支持政策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政策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已经在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