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符合《昌平区<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级奖励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的相关规定,(一)线下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7:00,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二)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7:00,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京策”平台,按平台提示操作流程进行申报,“京策”平台申报渠道为: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三、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按照《昌平区<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级奖励资金申报指南》中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二)申报单位应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四、申报时间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