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14:00-17:00三、奖励方向和申报条件对在北京地区开展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和新商品等“四新”项目进行奖励,以往年度已获得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资金的旅游消费新业态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四)支持推出“北京礼物”新商品对获得相关领域奖项、在海外销售、成为省部级及以上外事活动礼品以及依托试点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的“北京礼物”给予资金奖励,四、奖励标准(一)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消费新产品项目,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审定销售额30%的奖励(认定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消费新场景项目,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审定销售额30%的奖励(认定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四)对于符合条件的旅游消费新商品项目,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审定销售额30%的奖励(认定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八、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类别须提交的材料1.申报旅游消费新产品材料(1)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产品)(附件1-1),2.申报旅游消费新场景材料(1)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场景)(附件2-1),3.申报旅游消费新业态材料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业态)(附件3),4.申报旅游消费新商品材料(1)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商品)(附件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