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采取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我中心对该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制度,请符合“粮改饲”项目条件的实施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项目任务2024年全县完成粮改饲面积2.06万亩,2、补助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3、补助方式及标准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青贮全株玉米每吨补贴不超过60元,青贮苜蓿每吨补贴110元,4、资金支持环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环节,对当年已经享受过牧草种植环节补贴的经营主体,收贮环节不再补贴,5、申报时间有意愿的实施主体务必于8月23日前,联系人:付海源联系电话:0352—8987287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