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对象及标准对2024年1月1日后外省籍首次来监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外省籍首次来监就业人员”是指身份证前两位非“42”,2024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和参保记录的人员,三、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单位在经办窗口现场申请办理,2.核定: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将材料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四、申报材料《外省籍首次来监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五、申报地点市民之家人社A103、A104窗口咨询电话:0716—3258618附件:1、2024年外省籍首次来监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请审批表,2、2024年外省籍首次来监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