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1.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船舶,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1.应当有符合(一)条要求的老旧营运船舶提前报废,三、补贴申领程序(一)补贴申报1.老旧营运船舶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船舶所有人在政策实施期间向拆解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沿海船舶经营人注册地与船籍港所在地不一致的,填报《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拆解)》(附件2),填报《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建)》(附件2),填报《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建)》,(二)补贴审核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后,(三)项目报送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的资金申请情况,(五)补贴资金发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进行筛选审核后正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清单,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领域或国家其他部门相关资金支持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附件:1.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2.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3.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