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64号)文件、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计财〔2024〕6号)文件、镇安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镇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镇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各镇(街道)畜牧养殖项目申报实际,经县级专家评审小组及县畜牧兽医中心会议研究同意,现对各镇(街道)申报的镇安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经营主体、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接受各方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反映,监督举报电话:12317国家扶贫监督5322230镇安县农业农村局5338098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附:镇安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经营主体、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计划表镇安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经营主体、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