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科技进步奖提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组织1.各乡镇(街道)、市直主管部门,二、提名条件1.参评项目整体技术经过1年以上较大规模实施应用,2.列入国家、省、泰安市、新泰市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项目,3.提名项目不得重复使用已获新泰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论文论著等支撑材料,4.提名项目(人选)应在完成单位、提名组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三、提名材料1.提名书,“新泰市科技进步奖提名书”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并在提名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材料,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1)《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及其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权利要求书首页);(2)《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论文、论著目录》及其主要论文、论著证明材料(复印件),四、申报要求1.提名组织负责对提名项目进行初审,纸质材料加盖提名组织公章后,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技术转移服务科,15163436772附件:1.附件1:2024年新泰市科技进步奖提名书.doc2.附件2:新泰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应用证明(样表).docx3.附件3:新泰市科技进步奖承诺书(样表).docx新泰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