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要求,我局起草了《玉龙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请研提修改意见,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联系人:田文钰联系电话(传真):5301236附件:玉龙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玉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4日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