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渡镇、莲塘镇、白土镇、回龙镇、大湾镇、蛟塘镇、白诸镇、活道镇、南岸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调整版)》和《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调整版)》等文件精神,现将《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印发给你们,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在高要区注册成立的从事水产养殖(加工)、粮食种植(加工)、工程建设、文旅投资、品牌宣传等相关经营主体,三、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四、项目立项与审批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国家园管委会,国家园管委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直接向产业园管委会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由产业园管委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第一阶段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到2024年10月15日,第二阶段申报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到2024年10月31日,项目申报材料需于截止时间前报送,以文件形式于每阶段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一式六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至国家园管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可径向肇庆市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附件:《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附件: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