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主体: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108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8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甬农发〔2023〕61号)和《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乡村产业项目实施细则》精神,市、区两级对宁波市绿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菜园提升项目)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后,按照市级拟补助金额50%的比例,拨付市级剩余补助资金50万元到项目实施主体,附件:2023年度市级种植业精品园建设项目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