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2024年仙游县第二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认定条件的有东铭瑞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等303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惠及人数1967人,返还金额共计379920.46元,现就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拟返还金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欢迎广大群众可来人、来信、来电实名举报监督,监督单位: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单位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6号,监督电话:0594-6736977,附件:2024年莆田市仙游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汇总表(第二批)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