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充分发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我局启动2024年度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三、支持方式由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其余经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五、实施周期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二)申报主体应配套资金,自筹经费在申报阶段核定后原则上不可调减,(三)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项,(四)同一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区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的,(五)项目申报书电子件、纸质件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8月7日18时,区科技局拨付项目经费事前资助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期满或项目完成后,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