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规定,结合朔州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专项审计反馈,经就业促进科审核,现有7家企业共17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拟为7家企业17人发放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共计17000元,(明细见附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系电话:0349-2288626附表: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表.et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