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6号)要求,2023年我市共有11家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和4家饲料环保化达标场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向公示单位反映,投诉反馈单位地址:温岭市畜牧兽医所,联系方式:0576-86010070,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9月12日附件:2023年度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及饲料环保化评估达标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