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邵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邵武市高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农〔2024〕32号)要求,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需在本辖区内遴选3所(含)以内的公办职业教育机构,与农业农村局合力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合作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关于院校资质,在邵武市辖区内具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具备承办中药材、茶叶、农村电子商务等专业教学的场所、设备和设施,具备承办中药材、茶叶、农村电子商务等专业的教学师资和能力水平,培训期间应提供食宿,能够提供培训所需的实践实操基地(提供与实训基地的合作协议),六、关于培训业绩,有承担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请提供班级名称、培训人数、培训台账或签到表、宣传报道等反映培训业绩的证明材料,请有上述合作意向的职业院校,于2024年9月23日前携相关资料到市农业农村局农广校报名,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