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文化旅游企业(单位):为全力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2025年青海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二)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三)文旅产业创新发展,二、申报主体各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文化旅游企业(详见附件申报指南),(一)省本级项目:省直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项目申报,上报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级及所属县(区)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公示、审核后纳入地方项目储备库,申报通知及附件可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结合规划建立文化和旅游项目库,聚焦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培育、消费新场景建设等重点方向,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