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为做好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企业须符合《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附件1)认定标准,申报企业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二)《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0〕222号)文件中公布企业可申请复核,复核程序、条件与新认定相同,申报方式: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填报系统(https://www.sdsdldjsqy.com)于9月10日至9月30日开放(9月10日-13日是系统测试阶段),符合条件的新申报及复核企业登录系统填报信息,企业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于9月2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邮箱,(三)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佐证材料,(四)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年内不得再申报,邮箱:jntqjxjzxqyb@jn.shandong.cn联系人:于杰闫旭联系方式:0531-81601076附件:1.《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2.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3.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11日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pdf附件3推荐汇总表.xls附件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