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有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批外部董事入库人选,日后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到市属企业担任外部董事的预备人选,任职期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外部董事的报酬根据市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二、资格条件入库人选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任职回避等法律、法规要求,三、征集程序本次入库人选的征集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或他人推荐的方式向市国资委报名,通过认定的人选录入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四、人选的聘用(一)根据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配备工作需要,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一)《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贴两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需在《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或签字,(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请在本公告附件下载,联系电话:0417-2959599附件:《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