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支持政策(省级政策)一、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二、补助对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补助内容用于品牌宣传推介、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设备设施、仓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平台等建设或提升等,四、补助标准(具体以当年度正式文件为准)每个联合体补助40万,五、申报程序由牵头成立联合体的龙头企业申报,各设区市推荐,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运作比较规范、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效果好等优先原则,遴选扶持对象,六、申报时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每年组织申报的时间为准,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9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