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政办发〔2021〕29号)、《关于结算并下达2023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湖财农〔2023〕195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四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湖农发〔2023〕10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级部门认定,拟对吴兴区4家主体奖励50.0万元(详见附件),现对拟发放资金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或书面反应,联系电话0572-2289730,附件:2022年吴兴区制繁种基地奖励清单附件:2022年吴兴区制繁种基地奖励清单序号主体名称奖励金额(万元)1湖州吴兴尹家圩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10.02湖州钱山下粮油专业合作社10.03湖州吴兴诚龙农机专业合作社19.54吴兴建良家庭农场10.5合计50.03810617-68850-618-通知公告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