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省政府令第37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成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提出异议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异议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部门: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谢芸奕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96062手机:18868042360邮件:274883996@qq.com附件:1.海宁市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拟提名成果汇总表海宁市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拟提名成果汇总表.xls2.拟提名成果公示信息表拟提名成果信息公示表.zip海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