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台县2024年平凉红牛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依据《灵台县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措施(试行)》第一条第3项,采取实物或项目等方式,对肉牛养殖场静态存栏达到500头以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扶持,30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每年给予5万元扶持,根据乡镇各养殖企业自主申报,乡镇畜牧站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查、县畜牧兽医中心现场验收,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灵台县昊康农牧业有限公司、灵台县康庄牧业有限公司、灵台县绿源红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百誉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盛丰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扶持标准,给予实物奖补,现将计划扶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正式发放,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9日监督电话:0933-3621636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附件:灵台县2024年平凉红牛龙头企业培育项目物资分配表.xls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2024年3月19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