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函靖农函发〔2024〕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申报企业应具备《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二、评选标准县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具体评选标准及需要申报的有关材料,按照《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三、申报、评定程序(一)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所辖企业统一申报,(二)申报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初选名单,报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文公布,四、工作要求(一)本次龙头企业评选工作本着敞开申报、敞开认定的原则组织申报和评定,按照《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六)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李赟电话:130XXXX7555电子邮箱:jynycyh@163.com附件:1、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2、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5日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