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第七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强村计划”的意见》(海委发〔2018〕3号)、《海宁市“强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海村扶领〔2018〕1号)、海宁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年第1期)文件精神,计划拨付许村镇永福邻里中心项目等8个延期项目补助资金941.1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015313(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87288661(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附件海宁市第七轮“强村计划”延期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