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本年度分二批受理各县市区、功能区推荐的企业认定申请,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扎实做好企业研发创新管理服务工作,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以免因中介机构资质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影响认定结果,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应积极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联合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中介机构资格加强审核,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应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第十二项要求选择一个主要服务区域向科技部门提交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电子版内容:中介机构证明材料、申报核实意见表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文件名:企业/中介全称,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x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x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x4.中介机构声明.docx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6.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docx7.申报证明格式模板及其他说明.zip8.受理时间安排.pdf材料报送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西厅F21市科技局政务服务窗口申报材料咨询:黄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