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生物医药健康领域研发、生产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支持一批生物医药健康领域委托研发、生产等服务平台项目,现开展2024年省级生物医药健康领域委托研发、生产等服务平台认定工作,具体认定程序如下:一、认定对象省内生物医药健康领域委托研发、生产等服务平台,CRO(医药合同研发机构):是指通过合同形式为生物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机构,CMO(医药合同生产机构):是指以合同定制形式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生产以及包装等服务的机构,CDMO(医药合同研发生产机构):是指以合同定制形式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制药工艺的开发、设计及优化服务,(三)CRO认定:年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服务不少于3个项目,企业服务不少于3个项目,(四)委托服务合同不得少于3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被推荐企业进行核查、论证和实地抽查,认定为生物医药健康领域委托研发、生产等服务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2023﹞98号)等文件要求,联系人:王璐17732866780张秋艺0311-87801895电子邮箱:hbxpfgyc@163.com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附件:省级生物医药健康领域委托研发、生产等服务平台申请书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