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部门相关要求,现就承租我单位所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的情况公开如下:出租房屋:咸丰县高乐山镇前胜街86号整栋房屋出租方式:公开招租承租人:徐卫华租赁期限:自2019年05月29日至2022年05月28日,年租金: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166600.00),减免情况:减免2022年度1.25个月的租金,依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计算,本次减免金额壹万柒仟叁佰伍拾肆元整(¥17354.00),附件:2022年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统计表.xls咸丰县中医医院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