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2〕47号正文内容鄞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姜山镇列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建设主体姜山镇人民政府,总投资5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全额下拨到姜山镇,区镇财政配套800万元,2019年我区出台《宁波市鄞州区创建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鄞政办发〔2019〕68号)规定“省特色农业强镇区级财政给予创建镇500万元奖励”,“创建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后,对创建镇进行一次性奖励,”鉴于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和省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导向一致,但要求更高,申报更难,建议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参照省特色农业强镇的奖励政策,也给予创建镇500万元奖励,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5日(联系人:李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