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依据2022年各乡镇(街道)核实上报的实际种粮面积,汇同财政共同测算并分解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现将资金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按照《2022年永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农〔2022〕33号)发放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确保4月20日前及时发放到位,各乡镇(街道)发放完成后,搜集整理资金到账及发放业务凭证(复印件)1份上报到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各金融发放网点发放明细电子版发送到smyanjz@163.com,附件:永安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6日。